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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五毛食品” 河南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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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7  来源:大河网  浏览次数: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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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报道了河南两家企业“辣条”生产存在的严重问题。为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筑牢河南校园食品安全防线,3月16日上午,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河南第一时间召开了全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售卖辣条等“五毛食品”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青少年身体健康,保证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重要职责,是各级领导时刻关心、社会非常关注的大事。   会上,河南省教育厅总督学李金川代表省教育厅作了发言。他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逐级签订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到学校各个相关岗位和人员,健全责任体系,定期督促检查,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于学校食堂管理的细节问题,李金川说:“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特别是不得售卖辣条等‘五毛食品’。”同时,他还表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迅速开展“百日行动”,对“辣条”等休闲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会上,对央视“3·15”晚会上曝光的4家企业辣条产品(河南省兰考县宁远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尉氏县欧飞食品有限公司、湖南省平江县钧力食品有限公司、湖南省平江县味泉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各地一律下架封存,并抽样检验。同时,责令河南的两家涉事企业在全国范围内迅速下架召回全部产品,停产停业,并对其立即展开执法调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马林青在讲话时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迅速开展全省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辣条”等休闲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厂卫生条件、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名称和包装、产品检验等,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他还指出,要进一步开展“辣条”等“五毛食品”经营的执法检查,开展产品抽样检验,对检查发现的“三无”产品、来源不明产品、名称和包装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并没收产品予以销毁。同时,要通报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产品的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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