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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抽检300批次食品 6批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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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6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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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5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抽检信息称,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5大类食品共30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203批次,其中不合格4批次;肉制品28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29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高青县多味斋驴肉店销售自制卤鸭胗,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二)桓台县城区福一便利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张东升销售的青芸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四)周村燕娟冷鲜肉店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五)张店寇运超市销售的自鲁中蔬菜批发市场(经营者:耿凯)购进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六)张店玉凤熟食店销售的自制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张店、周村、桓台、高青等区县的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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