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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3大行动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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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6  来源:河北新闻网  浏览次数:710
核心提示:
      从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今年河北省将严把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关口,加强农药产品可追溯管理,强化农药产品质量监控,狠抓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违法行为,通过实施3大行动,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开展农药打假行动。围绕重要农时、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适时开展春、夏、秋季农药打假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行为,规范农药市场秩序。采取拉网式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监督抽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有效措施,重点检查是否违法生产经营或存有违禁农药产品,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产品和标签不合格产品。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要做到100%全覆盖,对车间、库房、门店的检查要做到100%到位。春季以蔬菜、小麦、果树用农药产品为主要检查对象,夏季以蔬菜、果树、玉米用农药产品为主要检查对象,秋季重点检查蔬菜用药和小麦用种衣剂、拌种剂等产品。同时,对较大的农药批发市场和集散地、环京津地区县(市、区)、蔬菜生产基地及与省(市)际交界县(市、区)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开展禁用农药和质量标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禁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国家禁用农药有关规定,重点加强近年来国家禁用的杀扑磷、百草枯水剂、胺苯磺隆、甲磺隆、三氯杀螨醇等制剂产品的监管;对禁用农药集中开展清查行动,妥善做好散存在农户中禁用农药的处置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农药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在农药销售、使用旺季,采取例行抽查、重点抽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地区生产、批发和零售的农药产品开展随机性的例行抽查,对重点监管企业产品开展重点抽查,对生物农药、烟剂、果蔬用药(含食用菌)等开展专项抽查,全年完成农药质量监督抽查样品1000批次以上。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整治行动。在农药备货和销售高峰期,以农药产品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号、通用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等为检查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全省统一抽查农药标签7000个以上。对不合格产品和标签及时依法查处,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开展农药生产经营资质专项检查行动。严格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资质专项检查。在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在2018年8月1日《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农药登记证但未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者农药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已经取得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和不符合规定条件生产农药等行为。在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农药经营者是否已经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已经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和不符合规定条件经营农药等行为。同时,对农药生产经营环节可追溯管理、安全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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