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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校园及其周边禁售“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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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01  来源:海东时报  浏览次数:455
核心提示:
   时报讯 自3月20日起,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调味面制品(俗称“辣条”)生产经营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并发出《通告》禁止在校园及其周边200米内销售“辣条”,市民若发现违规销售情况,可拨打“12315”电话举报。   据了解,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分环节、分区域全面推进。针对调味面制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要求组织生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对经营企业,要重点检查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情况,要求企业只能采购取得有效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食品,及时停止销售、下架退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问题食品。   同时,我市将全面清查所有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通告》。向每一户食品经营单位送达《通告》,明确《通告》内容,按《通告》要求严禁其销售“辣条”。积极主动会同教育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专项监督检查坚决做到“三严禁一取缔”:严禁无证生产加工调味面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调味面制品;严禁经营单位销售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及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使用容易造成混淆或诱导性文字图片标注的调味面制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假冒伪劣的黑作坊、黑窝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生产环节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经营环节发现的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经营条件、环境不符合要求,或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共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实施。目前,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面动员部署,正有序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清查等第一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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