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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山东段开启禁渔期 从4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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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02  来源:齐鲁网  浏览次数: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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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农业农村厅消息,4月1日起,山东省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切实保护好黄河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禁渔期从4月1日至6月30日,东平湖禁渔期为4月1日至8月31日。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禁渔范围包括山东省管辖范围内的黄河干流、东平湖和黄河支流金堤河、大汶河的干流河段。在上述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类型作业。在禁渔期内,山东渔业主管部门将严厉打击使用绝户网捕捞、电、毒、炸鱼等各类违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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