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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购买保健品,要注意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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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0  来源:玉林晚报  浏览次数:98
核心提示:
   本报讯 时下,很多保健品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现象。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   购买保健品,要注意以下三点:   看销售场所资质。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特别要注意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也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   查外包装和说明书。应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产品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以及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产品。同时,也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将保健食品作为灵丹妙药;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认真辨别广告和宣传内容。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等;购买过程中不要被免费体验、礼品所诱惑,不要被亲情引导、亲情营销及关爱所迷惑;也不要被夸大的功能表述所蛊惑。如遇虚假宣传产品,可拨打12315、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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