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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做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 不达标将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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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0  来源:齐鲁网  浏览次数: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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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网济南4月10日讯 省畜牧兽医局消息,今年,山东将严格做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不让病毒污染的猪肉及副产品流出屠宰企业,降低非洲猪瘟病毒扩散风险,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各地要在5月1日前集中组织对生猪及牛羊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的企业,一律立即停产整改。7月1日前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各地要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落实驻厂(场)官方兽医制度,按照年生猪屠宰量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要求,配足、配齐官方兽医,完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定期轮岗制度,确保官方兽医依法公正履职。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做好非洲猪瘟排查、检测及疫情报告工作,确保屠宰企业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检测人员、专业检测设备和符合条件的实验室。   严格入厂(场)查验,坚决防止病死猪和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生猪进入屠宰厂(场)。 屠宰过程中,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分批屠宰,批批检测。要严格落实非洲猪瘟检测出证制度,对没有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要严格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对检验检疫过程中发现的病害病死猪及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一律无害化处理,并按规定予以补助,严防流出屠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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