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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每省检测“瘦肉精”至少监测8家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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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3  来源:北京青年报  浏览次数:223
核心提示:
   农业农村部4月12日对外发布了2019年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和风险监测方案,要求以省为单位选择屠宰企业,兼顾自营、代宰、混合经营等不同经营模式。每省要监测2个以上地(市),每省原则上不得少于8家屠宰场。   每个省须采集风险监测样品120份   根据方案,“瘦肉精”检测项目为每份样品检测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3种“瘦肉精”类物质。检测方法包括采用“瘦肉精”快速检测产品进行现场检测,以及参照《猪尿中β-受体激动剂多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公告第1025号-11-2008)执行。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在动物尿液中的判定值均为0.5μg/L的确证检测方法。农业农村部要求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强化屠宰环节风险物质监测,有效维护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每省采集违法添加物及药物残留等风险监测样品120份(肝脏、尿液样品各60份),每个屠宰场、每类样品、每次抽样不得超过5份。每省全年采集300份微生物风险监测样品,包括猪肉表面、屠宰工具和环境拭子样品。   检测应覆盖各种经营模式的屠宰企业   方案要求,各地各承担单位选取本省内屠宰企业,要涵盖自营、代宰、混合经营等不同经营模式,原则上规模以上屠宰企业(年屠宰生猪2万头、牛3000头、羊3万只以上的企业)占抽样企业总数的70%,小型屠宰企业占30%。样品种类以猪尿为主,兼顾牛尿和羊尿。   现场快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待宰猪(牛、羊)或其产品才可进入下个屠宰生产流程。现场快速检测结果为阳性或疑似阳性的,应立即进行第二次快速检测。第二次快速检测结果仍为阳性的,应立即禁止同批猪(牛、羊)移动,或者封存同批猪(牛、羊)产品,同时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及时采样进行确证检测;第二次快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需进行第三次快速检测。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及时依法查处,对阳性畜及产品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对各地检测结果,农业农村部将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今年将进行两次风险监测   据悉,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将在今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风险监测,并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完成检测工作。快检产品性能评测全年开展一次,于11月30日前完成评测工作。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于7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风险监测分析报告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12月20日前上报“瘦肉精”快检产品性能评测汇总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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