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凉山州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1家不合格食品生产单位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111
核心提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3号),涉及凉山州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西昌华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凉山放养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SC18510000003932732;样品名称:大凉山放养鸡蛋;生产日期:2018-07-04;抽样日期:2018-07-11;标注生产企业名称:西昌华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标注生产企业地址:西昌市长安村十一组;检验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判定依据:GB/T 22338-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食药监凉西罚字﹝2018﹞60号。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西昌华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含有氟苯尼考的鸡蛋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根据《四川省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53.28元;2.罚款50000.00元。作出处罚决定单位: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凉山州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1家不合格食品生产单位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