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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药店已成飞检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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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1  浏览次数:78
核心提示:

5类药店成飞检“常客”,多省检查内容都有共通之处,“票”、“人”、“物”合规,仍是飞检重点。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长春市食药监局宽城分局全面加强药械质量安全监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指示,监管整治共安排“七项”内容:

一是查看药店是否超范围经营药品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二是查看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和有无“挂证”问题;

三是查看诊所、卫生服务站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四是查看是否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

五是查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未经许可(备案)从事经营和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行为;

六是查看是否非法经营避孕套和隐形眼镜等行为;

七是查看是否存在药械违法广告等问题。

截至目前,长春市药监局已检查药械经营单位25家、诊所3家、卫生服务站2家,立案处罚3家。

下一步,该局还将结合集中约谈、培训和检查,指导药械经营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和自律经营,切实增强药械经营单位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

而除吉林长春外,据药店经理人不完全统计,浙江、上海、山东、江苏、陕西等多省也相继发布监管文件,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今年药店圈已经迎来最严监管。

综合整理各省监管内容,药店违规高发区共有9项,可对照自查。

9项违规高发区

是否存在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OTC、处方药,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

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药学专业人员流动频繁、配备不到位等;

是否购进销售回收药品,采购药品是否按规定索取发票,证、票、帐、货、款是否相符一致;

是否严格按照经营范围购销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

营业场所是否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

是否存在私设库房或者变相从事药品批发活动的行为;

是否严格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管理规定;

连锁门店是否按照零售连锁企业的相关标准开展经营活动等;

对于定点药店,是否存在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

可以发现,多省在检查内容上还是围绕安全用药和保障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为主题,存在诸多相似处,但对于不同机构的检查频次,飞检则存在如下倾斜:

根据今年5月安徽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加强全市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监管,安徽亳州市2019年度药品流通使用环节飞行检查将”重点关照“这5类企业(单位)。

5类“重点照顾”企业

一是上年度因存在严重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二是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专门管理药品的;

三是药品监督抽验不合格的涉药单位;

四是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

五是被投诉举报的5类企业(单位)。

13种“重点关注”行为

①零售药店违法回收、销售回收药品;

②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

③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

④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

⑤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

⑥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

⑦超范围经营药品;

⑧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等10类违法违规行为。

⑨医疗机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

⑩使用过期失效产品;

⑪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

⑫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

⑬公立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两票制”等5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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