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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4亿元!广东省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获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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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9  作者:zhangdi  浏览次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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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广东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1.4亿元 被判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受贿1.4亿元!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一审宣判】7月9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对被告人曾志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曾志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开发用地、承建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8091285亿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曾志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曾志权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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