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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在全国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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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9  浏览次数:56
核心提示:

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已在全国各地陆续落地。

推广销售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近日,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召开2019年度医疗器械、卫生耗材供应商警示约谈会,20余家医疗器械、卫材供应企业代表及纪检监察室、设备科、行风办、保卫科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上副院长明确表示:凡在我院从事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推广销售的人员必须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按照市卫健委和医院规定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禁止在医院门(急)诊和病区诊疗场所进行器械、耗材宣传、促销等活动。

同时,会议要求医院将上线高值耗材追溯系统,实现医院耗材的全流程全闭环精细化管理。供应商应深刻吸取行业教训、切实做到行业自律、守住法律底线,坚决杜绝以“回扣”或“提成”等违规违法方式开展医疗器械、耗材的的推销营销。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若发现问题,绝不姑息,一查到底。

最后,参会的20余家医疗器械、卫材供应企业及其业务代表与医院签订了《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廉洁购销协议书》。

公开资料显示,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始建于1877年,为江西省第一所西医院,现已发展为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康复于一体的江西省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之一。

虽然此次要求主要跟器械代表有关,但医院一般不会专门“针对”医械代表,大概率在不久后,医药代表也要实施相同的制度。

药代登记备案,全国落地

说到登记备案制度,涉及更多的是医药代表,类似的做法已在全国各地的医院落地实施。

今年6月,浙江海宁市妇保院定期举办医药代表、器械代表接待入活动,严防销售商与相关科室、相关负责人“一对一”私下接触。接待日前,参会的医药代表、器械代表必须填写登记表,并由设备科、药剂科进行接受登记、审查资料、做出评价。

2018年9月,浙江医院发布告示:凡来医院开展业务相关工作的医药代表,须先至医务部(药品类)或医工部(设备器械耗材类)登记,领取和佩戴《浙江医院医药械代表备案证》。

未经登记、未佩戴备案证件的医药代表,医院科室或职工个人不予接待;不佩戴证件出入医疗场所,任何职工都可以制止并上报。

2018年7月1日,北京海淀医院发布通知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规范医药生产经营接待管理工作,根据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相关要求。从即日起,医院对来访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代表、代理人进行统筹接待登记。

各公司人员要先到纪检监察办公室登机后,再到医学装备科进行业务具体接洽,未在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登记,关联人员不得进入医院的重点区域(如门诊、病房、化验室、检查室等诊疗区域),医院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待关联人员。

2018年5月,上海大三甲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启动药企代表预约备案系统,药企代表来访需要经过注册、登陆、来访登记、来访纪要四个步骤,基本要求为:三定一有,佩戴工作牌,接待场所应避开诊室和病房;医院对违规行为做了扣分机制,累计满12分,停止采购企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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