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吉林市老爷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富硒小粒香米被处罚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695
核心提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18日,原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原食药监局第四十六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食品)》。信息显示,吉林市老爷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富硒小粒香米被处罚。详见下表: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 罚决定 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 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日期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吉市市监食行罚〔2019〕19 号 吉林市老爷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富硒小粒香米案 吉林市老爷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12202017325831764 冯 其 永 吉林市老爷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富硒小粒香米 种类:不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方式:自动履行。日期:2019年7月18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吉林市老爷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富硒小粒香米被处罚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