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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官网点名5名落马官员 三人都是“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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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6  作者:zhangdi  浏览次数: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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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刚刚被最高检官网点名的5名落马官员 三人都是“保护伞”)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8月6日,最高检官网发布了5名落马官员被决定逮捕或公诉的消息,包括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政府原县长陈文波(正处级),浙江省丽水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康(副厅级),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原区委书记方正华(正处级),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亚波(正处级),以及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副厅级)。

其中,杨邦国、方正华和王亚波均系“保护伞”。

杨邦国,男,汉族,湖北钟祥人,1962年10月出生,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北省委副秘书长。

今年7月,杨邦国被双开,通报称他为涉黑涉恶人员违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权向民营企业摊派费用。

最高检消息称,杨邦国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杨邦国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方正华和王亚波均系处级官员。

今年4月,云南省玉溪市纪委监委通报称,2018年4月,王亚波利用担任澄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在澄江县公安局承办以董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件中,向相关领导说情打招呼,严重干扰办案。

根据最高检消息,王亚波涉嫌贪污、受贿、诈骗、滥用职权、非法采矿一案,由云南省玉溪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对王亚波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方正华,男,1962年11月出生,江苏泰兴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委书记。今年5月,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称,方正华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

方正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运用公共资源为涉黑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帮助涉黑组织坐大成势。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23日,方正华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5月18日,方正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最高检6日消息,日前,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原区委书记方正华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方正华利用担任徐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徐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云龙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方正华在担任徐州市云龙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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