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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关查获仿真狙击枪和冲锋枪 这可不是塑料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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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3  浏览次数: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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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供图


 


10月10日,经鉴定,杭州海关此前查获的一批“塑料玩具”均为仿真枪,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涉及4种型号,数量共996支。


 


近日,经杭州海关前期风险分析查验布控,杭州海关隶属义乌海关根据风险分析,在对一票申报品名为“塑料玩具、水晶泥”等的集装箱货物进行人工掏箱查验后,查获该批仿真枪。据海关关员介绍,这批仿真枪从狙击步枪、冲锋枪,到手枪,种类齐全,外形、颜色上都和真枪近似,且具有一定的伤害力。


 




 


仿真枪属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据了解,早在1993年,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就联合发文将仿真武器列为禁止进出境物品。运输、携带、邮寄仿真武器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将予以没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走私仿真武器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也指出,国家“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第四十四条规定,“制造、销售防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热照”。


 


仿真枪不仅具有一定的伤杀力,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而且会被不法分子用以实施犯罪,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在进出口环节及时堵截仿真枪,杭州海关加大风险布控、现场查验及案件办理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携手合作,打击仿真枪走私活动成效明显。


 


杭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关将按照严查、严防、严打的原则,继续采取“打防结合”的方针,不断加大查缉力度和打击力度,保持打击仿真枪走私的高压态势,为构建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杭州海关同时提醒国内相关企业,切勿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仿真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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