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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深夜和男子车内性交易 遭另一人扇耳光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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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3  作者:zhangdi  浏览次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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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两男子以招嫖为由 抢劫卖淫女获刑三年)

10月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邛崃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两男子经预谋后商定通过一人找卖淫女并将其带出进行性交易,另一人尾随抓嫖的方式,趁机抢劫卖淫女钱财物品,两人最终均获刑三年,并分别处罚金5000元。

2017年11月24日凌晨3时许,何子强、张茂东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来到邛崃市临邛镇城区,之后由何子强一人单独驾驶该车辆来到邛崃市临邛镇,与被害人粟芳芳谈好以200元的价格带出发生性行为,并开车将其带至一停车场内。

当何子强与粟芳芳正准备在车内发生性行为时,另一男子张茂东按照之前的约定,尾随至此并拉开后车门闯入车内,采用扇耳光等方式对粟芳芳实施了殴打,并采用扬言拨打110报警的方式对粟芳芳进行威胁、恐吓,后粟芳芳趁张茂东不备逃跑,张茂东追上粟芳芳后与其发生拉扯并抢走棕色女士提包,包内有现金及物品,价值近千元。三天后,两男子被警方抓获。

关于何子强、张茂东是否构成抢劫罪的问题。法院经审理认为,张茂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对被害人实施精神强制,并当场取得财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构成抢劫罪。

何子强虽无共谋抢劫的故意,但二人主观上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意在取得被害人财物,何子强在张茂东实施暴力威胁及抢走提包的过程中,并无阻止其犯罪的语言和行为,也无退出或放弃此次犯罪的行为,主观上存在放任其后果发生的思想,应当与张茂东共同承担责任,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法院最终判决,两人均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分别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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