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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通报6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超标及其他指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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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7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031
核心提示:
   12月6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完成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81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发现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超标及其他指标问题。
  炒货食品检出微生物超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炒货食品检出微生物超标问题,分别为:牡丹江市东安区美廉美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哥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大瓜子(生产日期2019年9月2日)、多味大瓜子(生产日期2019年9月2日);宁安市北域珍奇山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子(生产日期2019年9月15日),3批次样品均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25CFU/g。造成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产品生产过程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霉菌污染。
  蔬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蔬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为:牡丹江市东安区美廉美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关东酸菜厂生产的东北酸菜(生产日期2019年9月3日)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加工处理,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1g/kg。
  酒类产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酒类产品检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绥滨县福乐多超市食品部销售的标称鹤岗市兴源白酒厂生产的高粮王白酒(生产日期2018年7月10日)、黑龙江马功食品有限公司宋站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马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功坊酒(配制酒)(生产日期2019年1月10日)。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乙醇的体积分数,即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果酒的品质,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控制不当,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检验结果有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或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2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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