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财政部发布文件,进口物资免税
新型肺炎物资,免税
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文件《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税收。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 现公告如下: 一、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捐赠物资应直接用于防控疫情且符合前述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 二、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此外,《公告》也对已征收的税款作出规定——本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 其中,已征税进口且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已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手续。有关进口单位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同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消息,对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进口且原产于美国的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即恢复我对美232措施所中止的关税减让义务、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税款予以退还。
医疗物资告急,保障供应
《通知》指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迅速组织本地区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关药品等企业复工复产。
多方支援
除了国家层面作出通知外,为了缓解物资紧缺的情况,已有不少同胞伸出援手: 上述报告显示,近30天,全国人民对捐款及救助武汉的热度持续提升,“武汉捐款”热度持续三天上涨100%。北京、上海、武汉、成都、杭州市民对捐款救助的关注度最高。 北加州华中科技大学校友会官微发布:北京时间2020年1月31日,重达2.5吨驰援武汉的应急医疗物资从旧金山飞跃太平洋抵达武汉协和医院,由武汉加油行动武汉分队的志愿者亲手交付到医护工作者手中,其中包括目前急需的20万支医用外科口罩、2.75万双医用手套及4000件防护服。 菜鸟方面统计,2月1日,其将北京、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四川、山东、湖南、辽宁、海南等9省(区、市)40个单位的30多万件医疗物资,直接运抵武汉协和。 公开资料显示,阿里巴巴全球采购的医疗物资也陆续集结,源源不断运回中国。1月31日,CK258、MU5042、MU5052先后从韩国首尔飞抵中国上海,搭载阿里巴巴海外直采的超过50吨口罩等医疗物资。 本次财政部发文,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税收,或会进一步缓解医疗物资缺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