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长沙“法拉利”一审败诉 意大利“法拉力”获赔200万元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6  来源:华声在线  浏览次数:713
核心提示:
  《造跑车的企业还卖酒?》后续
  长沙“法拉利”一审败诉 意大利“法拉力”获赔200万元
  华声在线4月23日讯 法拉力豪华跑车企业在湖南卖葡萄酒?车牌、酒名仅一字之差,竟引发了一场国际间的知识产权纠纷(详见本报2018年9月15日A05版)。时隔一年多,案件有了新进展。今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长沙法拉利公司、长沙市芙蓉区恩佐酒业商行、冷某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除停止侵权行为外,还需公开声明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2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冷某于2004年在33类上申请注册“法拉利”商标,并将法拉利创始人、法拉利赛车、F1赛事等作为推销“法拉利”葡萄酒的噱头,使用原告创始人恩佐·法拉利姓名肖像、法拉利跑车及车队图片,声称其葡萄酒来自意大利,宣扬其葡萄酒与法拉利跑车品牌存在关联。
  冷某注册第3906596号“法拉利”商标时,原告“法拉力”商标已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其注册“法拉利”商标并无正当理由,且在使用该商标过程,具有明显攀附原告商标的故意,应推定注册时主观具有恶意,属于恶意注册。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了如上一审判决。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长沙“法拉利”一审败诉 意大利“法拉力”获赔200万元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