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展会资讯 » 正文

四川男子五一假期酒醉身亡 7名共饮者赔偿家属65万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9  作者:zhangdi  浏览次数:160
核心提示:
(原标题:四川一男子“五一”假期酒醉身亡,七名共饮者赔偿家属65万)

5月8日下午,澎湃新闻从四川省绵阳公安局高新分局获悉,该局驻普明派出所公调室7日成功调解一起饮酒致死案。饮酒致死者宋某某的家属获抚慰赔偿金65万,该赔偿金由共同饮酒的7人共担。

据接警民警介绍,5月4日晚21时30分许,宋某某在工作的食堂与周某、邓某等七人饮酒后,由邓某陪同宋某某回到绵阳高新区的家里。5月5日早上7时,邓某发现宋某某没了气息,立即边通知医院急救边向派出所求助。

接到求助后,高新公安分局普明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医务人员,对宋某某进行抢救。宋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诊断宋某某系醉酒死亡。

死者宋某某家属要求同桌饮酒7人连带赔偿宋某某死亡产生的各种费用,共计80余万元。

5月7日,绵阳公安局高新分局驻普明派出所公调室调解了这起纠纷案。

调解中争议的焦点是,七名同桌吃饭者均辩称,他们与死者宋某某同桌吃饭喝酒是事实,但没有劝酒,饮酒都是自愿行为,死者自己喝的酒,不应承担本案赔偿责任。

经过驻普明派出所公调对接调解及双方当事人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周某、邓某等七人赔偿死者宋某某产生的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5万元。

相关推荐
  • 交通运输部:五一假期全国运输秩序良好公路未拥堵
  • “五一”假期消费报告表明 人气回升 消费回暖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四川男子五一假期酒醉身亡 7名共饮者赔偿家属65万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