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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死 顶包者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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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2  作者:zhangdi  浏览次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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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死 顶包者被决定逮捕)

新京报快讯 针对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死一事,内蒙古赤峰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5月11日通报案件最新进展:检方对赤峰市敖汉旗“4·04”交通肇事包庇案犯罪嫌疑人闫某华决定逮捕。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潘某国酒后驾车致4人死亡。家属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交警部门认定潘某国饮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警方调查初期,潘某国隐匿自己驾车,同车人闫某华冒名顶替。

9日,内蒙古赤峰市宣传部发布通报,4月4日7时25分,省道210线敖汉旗境内529km+200m处发生一起3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4月5日,潘某国被敖汉旗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6日,经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批准,敖汉旗公安局对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执行逮捕。4月30日,敖汉旗公安局将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闫某华涉嫌包庇罪移送至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月8日,经研究决定,免去潘某国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酒驾致4死3伤 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被诉

9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宣传部官方公众号“赤峰发布”对外发布消息称,敖汉旗“4·04”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潘某国被免去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同时被指定异地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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