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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香港特殊的经济地位不是某一成员的单独赋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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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4  作者:zhangdi  浏览次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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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商务部:香港特殊的经济地位不是某一成员的单独赋予)

在商务部今天(4日)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针对美方威胁取消香港独立关税区地位的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香港单独关税区地位的法律基础源自世贸组织协定,是经中国政府同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认,由世贸组织多边规则确立,获得其他成员认可的法律地位,不是来自某一成员的单独赋予。香港特殊的经济地位受到基本法的保护和世界各国的承认和尊重。香港回归后,内地与香港不断深化互利互惠的经贸合作,香港自由港和单独关税区地位得到维持和巩固,这充分说明香港的高度自治运作良好。

高峰表示,全国人大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针对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不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不损害外国投资者在香港的正当利益,相反将有利于维护香港的营商及投资环境,有利于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高峰强调,如果美国无视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依据其国内法采取单方面措施,既违反世贸组织规则,也不符合美国自身利益。我们将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坚决支持香港维护单独关税区地位,坚定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国家始终是香港繁荣发展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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