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山东口岸实行鲜活农产品即验即放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浏览次数:265
核心提示:
  本报讯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优化口岸作业和通关服务,对鲜活农产品实行即验即放,对进口食品实行即报即放、即查即放、边检边放。   6月底前,潍坊海运口岸开展海关查验通知信息推送扩大试点,通过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进出口企业、港口、码头、口岸作业场站推送海关查验通知信息,向海关推送口岸作业场站查验货物调箱到位信息。   12月底前,口岸实行分类验放,对鲜活农产品实行即验即放,对进口食品实行即报即放、即查即放、边检边放;对因企业提前申报进口货物而引起的进口日期修改,以及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同时,建立小微出口信用保险投保系统,实现跨境结算、贸易融资、关税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通过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山东口岸实行鲜活农产品即验即放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