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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约女网友在学校发生关系 之后被勒索14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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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6  作者:zhangdi  浏览次数: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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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老师约女网友在学校发生关系,被勒索140多万)

现代快报讯 日前,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本案中,一名老师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网友后,与她在学校里发生了关系,随后便跌入对方的“桃色陷阱”。这个女网友以到学校找领导、曝光二人关系等作为要挟,先后多次从这个老师手里借了140多万元用于网络赌博。

苗某原本是宿迁市某学校的一名老师,有自己的家庭和工作。“2018年夏天,我和她通过手机软件附近的人功能添加成为好友。”苗某说,当时他在网上认识了这个女网友梅梅(化名),二人很快从网友发展成了网恋。几天后,苗某就把梅梅约了出来,并在学校里发生了性关系。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个梅梅有着十分复杂的过去,1974年出生的她,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9月27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而且并没有正当工作。在二人发生关系后,梅梅就开始向苗某借钱了。“一开始是以做生意需要借钱为借口,后来我知道是用于网络赌博的。”苗某说,他并不愿意借钱,但对方多次扬言要曝光二人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还说要到苗某工作的学校去找他的领导,让苗某丢工作,还发信息给苗某,称如果再不借钱,就要到苗某家去找他的妻子。

为了保住自己的声誉,苗某先后借给了梅梅1432000元。“期间也还过六七次,每次还2000元左右。”在法庭上,梅梅辩称,2018年10月份左右,她还给苗某还了一笔20000元的钱。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梅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同时,责令梅梅退赔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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