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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曝光2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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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3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247
核心提示:
   7月23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25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24类食品291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89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6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华福郡店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川区邻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丑柑,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欧丹蔬果店销售的豇豆,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荣昌区荣隆镇文义鲜肉蔬菜销售的芹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大渡口区钢花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重庆市开州区好宜多超市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 mg/kg。   三唑磷属于中等毒性非内吸有机磷广谱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用于棉花、粮食、果树等鳞翅目害虫、害螨、蝇类幼虫及地下害虫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三唑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调节植物株内激素平衡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还有5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丰都县领鲜中餐餐馆销售的老虎斑鱼(活),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垫江县百朵星副食经营部销售的鸭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忠县鲜噜噜海鲜经营部销售的多宝鱼(海水产品),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正街46-5号冯玉春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莲花市场内流动经营(莲花市场水产区4号)王兴强销售的乌鱼,氯霉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 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羊、猪、兔、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家禽中禁用(鸭蛋中不得检出)。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肝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市南岸区峡口农贸市场内张勤销售的韭菜,大渡口区李作华副食超市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常见的环境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暴露可导致肾和骨骼损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镉的限量≤0.05mg/kg。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市涪陵武陵山水资源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饮用包装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崟峰百货超市销售的、重庆市夔泰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麻辣牛肉干,巫溪县柏杨街道鑫辉超市销售的、巫溪县辰逸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麻辣卤牛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5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分别为重庆红庐酒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小曲固态法白酒,重庆优久酒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桑椹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万州区钟鼓楼刘前勇油饼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合川区潞琦食品厂标称生产的冰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溪县永发副食经营部销售的、巫溪县众悦调味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香辣豆瓣,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910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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