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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步申报”申报指南——加工贸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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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4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微信号  浏览次数:200
核心提示:
  海关“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实施以来有效帮助企业降低了申报成本,提高了通关效率。为了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全面享受这一改革便利,迅速掌握“两步申报”操作方法,小编精心总结了专属于加工贸易企业的“两步申报”操作指南,快快用起来吧!
  操作指南
  一、概要申报
  企业凭提单信息,提交满足口岸安全准入监管需要等必要信息,无需查验的货物即可提离,涉税货物需提供有效税款担保;   1.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模块中,两步申报菜单栏选择“分次录入”,选择“进口报关单”,并如实勾选是否涉证、涉检、涉税。
  2.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录入报关单信息。
  3.概要申报结果
  报关单信息录入完毕后,报关单处于“概要暂存”状态;
  报关单数据发送且货物到港后,报关单状态为“提货放行”状态。
  二、完整申报
  企业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起14日内,补充提交满足税收征管、合格评定、海关统计等整体监管需要的全面信息及单证。
  01
   在金关二期加贸系统中录入或导入核注清单。具体要求为:
  ①报关单类型栏目选择“进口两步申报报关单”,对应录入代码“X”。
  ②在核注清单“对应报关单编号”栏目录入概要申报放行的报关单号。
  02
  发送核注清单,预审通过后,自动生成报关单草稿数据,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查询核注清单生成的完整申报的报关单草稿进行补充修改,提交完整申报。
  03
  完整申报后,报关单放行结关。
  疑难问题解答
  1.加工贸易企业在进行“两步申报”前有没有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答: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在完整申报时,采用区港联动核注清单,企业从金关二期加贸系统录入核注清单,在核注清单表头填写已放行的报关单号,核注清单预审核通过后,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查询核注清单生成的完整申报的报关单草稿进行补充修改,提交完整申报。
  2.加工贸易企业如何开展“两步申报”?
  答:加工贸易企业在使用金关二期系统开展“两步申报”时,第一步概要申报环节不使用保税核注清单,第二步完整申报环节报关单按原有模式,由保税核注清单生成,即完整申报的报关单数据不用重复录入,由核注清单生成。
  3.未办理过“汇总征税”等税款担保,是否可以“两步申报”?
  答:“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有实际进口的不涉税加工贸易单据均可办理。
  4.尚未升级使用“金关二期”的加工贸易企业,是否可以使用“两步申报”?
  答:企业需要先升级为“金关二期”才能使用“两步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供稿单位 | 塘沽海关、综合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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