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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等七部门关于延长《上海市流动餐车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沪商规〔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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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07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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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2020年7月制定的《上海市商务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流动餐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商规〔2020〕7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7月31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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