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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2018年双11电子商务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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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01  浏览次数:125
核心提示:

涉及玩具、婴幼儿服装、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自动电饭锅、室内加热器、电压力锅、电热水壶等7类共564批次产品。其中,玩具257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66批次,婴幼儿服装63批次,自动电饭锅58批次,室内加热器47批次,电压力锅41批次,电热水壶32批次。涉及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凡客诚品、唯品会、国美电器、拼多多、网易严选、苏宁易购、当当网、贝贝网等11家电子商务平台。本次抽查发现,有81批次产品没有标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要求,有37批次产品涉嫌未经3C认证。对标明了生产厂厂名厂址和经过3C认证的产品进行检验,有44批次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经检验44批次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情况为:按产品类别统计,玩具12批次,婴幼儿服装10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8批次,自动电饭锅8批次,电压力锅3批次,室内加热器2批次,电热水壶1批次。突出的质量问题包括:玩具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增塑剂、磁体和磁性部件等不符合标准要求;婴幼儿服装的绳带、附件抗拉强力等不符合标准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的绝缘材料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以及防触电保护等不符合标准要求;自动电饭锅的接地措施、结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等不符合标准要求;室内加热器的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电压力锅的非正常工作、内部布线、接地措施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电热水壶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81批次产品没有标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相关要求的情况为:按产品类别统计,玩具56批次,婴幼儿服装9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9批次,室内加热器4批次,自动电饭锅3批次。


 


37批次产品涉嫌未经3C认证,不符合《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要求的情况为:按产品类别统计,玩具20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10批次,室内加热器3批次,自动电饭锅2批次,电压力锅1批次,电热水壶1批次。


 


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向电子商务平台通报本次抽查结果,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对不符合《产品质量法》、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以及经过核查不符合《认证认可条例》的产品,采取产品下架等有效措施,以保障消费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同时要求各省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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