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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质监局通报儿童自行车抽检结果:河北邢台企业占比近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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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01  浏览次数:60
核心提示:

  6月6日,江苏省质监局通报儿童自行车产品抽检结果。此次共抽查产品44批次,合格33批次,合格率为75%。


 


  不合格样品的标称生产单位涉及平乡县贝特儿童玩具有限公司、邢台市宏林儿童玩具有限公司、邢台辰源童车有限公司、平乡县华恒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平乡县烨霖童车组装厂、平乡县鑫欣童车制造有限公司、邢台市迈卡威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昆山小小恐龙儿童用品有限公司、邢台天硕科技有限公司、邢台市小酷童儿童玩具有限公司。


 


  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说明书、链罩、把横管把套、鞍座鞍管、闸把尺寸以及突出物禁区、保护装置和螺钉6项指标。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儿童自行车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3C标记可标在产品上或产品的包装上,选购时应看清所购产品是否有“CCC”认证标记。


 


  购买前注意查看产品外观及其零部件制作是否精细,有无粗制滥造的痕迹。产品表面不能有锋利的锐边、尖角、突出物,车架焊缝处不能有裂纹、气孔、夹渣,螺钉安装好后外露的螺纹长度不能过长。


 


  要查看说明书或合格证信息是否全面。主要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编号、适用年龄和体重、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说明书应有安全使用方法及组装装配说明,维护保养方法,详尽的安全警示等内容。


 


  使用产品前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组装方法进行组装。使用时要注意定期检查,包括童车的润滑、轮胎气压、闸线的松紧以及纺织物缝合处是否破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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