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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下调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至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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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15  来源:中国河北  浏览次数:358

3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3衡水春季住房博览会暨“金融十六条”政策落地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罗永进就国家出台的“金融十六条”措施及在我市落地执行情况进行了介绍。3月起,我市下调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至3.8%。

据悉,去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通知》包括保持房产融资平稳有序、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等六个方面,共计十六条措施。

具体是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

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积极推进“金融十六条”措施在衡水市的落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自2023年3月起,下调衡水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即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后续若无动态调整文件,该政策持续执行。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将加强与住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配合,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和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保交楼配套融资支持力度,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款、债券等新增融资支持力度,落实好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过渡期政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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