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大蔚出事前与母亲合影
法制晚报讯 (记者 张子渊)刘大蔚的父母苦盼的一天终于即将到来。2018年12月18日,“刘大蔚走私武器案”将在漳州中院开庭宣判。对于再审宣判的结果,刘大蔚的父母表示乐观,他们希望儿子能够当庭释放,早日接儿子回家。此前,再审开庭时,辩护人为刘大蔚作了无罪辩护。
买玩具枪以走私武器判刑
2014年7月,18岁的四川青年刘大蔚花费3万多元,通过网络从一名台湾卖家手里下单购买了24支仿真枪,货物在转运途中被福建海关查获。2014年8月31日,刘大蔚被海关缉私分局刑拘,9月29日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5年4月30日,福建省泉州中院做出一审判决 ,刘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刘大蔚不服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年8月25日,福建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刘大蔚申诉再审。
2016年10月18日,福建省高院做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审判决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本案由福建省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再审开庭一直到2018年8月2日才进行。庭上,刘大蔚的辩护人为刘大蔚作了无罪辩护。
四年后再审时作无罪辩护
8月2日再审开庭时,庭审双方主要围绕两大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辩。刘大蔚的辩护律师徐昕教授认为,原审判定刘大蔚有罪的证据链不完整,海关查扣的仿真枪无法证明就是刘大蔚购买的。同时,购物清单、开箱视频等证据有瑕疵,甚至存在造假嫌疑。而检方则认为,本案证据链完整。
第二个焦点是关于“两高”(注:最高法、最高检)今年3月28日正式发布涉枪案件的司法解释《关于涉及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批复》中明确解释,涉气枪案件定罪量刑应当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
检方认为,司法解释发布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更。而辩方则认为,该案目前是再审阶段,并未审理完结,“两高”的《批复》仍可适用。
此外,出庭检察员发表检察建议时提到,刘大蔚在案发时刚满18周岁,且其购买的仿真枪被海关查获,本人并没有收到涉案枪支,请法院量刑时予以考虑。
家属律师对结果表示乐观
昨天下午,刘大蔚的辩护律师徐昕收到了法院通知,“刘大蔚走私武器案”将于12月18日9时在漳州中院宣判。
徐昕立刻将该消息告知刘大蔚父母。刘大蔚的母亲胡国继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得知这个消息他们心情“又高兴又激动”。
刘大蔚的母亲胡国继告诉记者,刘大蔚买玩具枪纯粹因为喜欢,本意就是买回来放在家里收藏,所以买的枪都是每个款式买一支,从这个角度也能看出,刘大蔚买玩具枪并不是为了牟利或者走私,就是为了收藏。
胡国继此前也反对刘大蔚买枪,认为花费太高,也担心海关过不去,拿不到货。但刘大蔚坚持要买。当时,刘大蔚还不满18岁,没有办工资卡,打工的钱都存在母亲的卡里,因此买枪的钱还是胡国继给儿子的。
刘大蔚从2014年8月31日被海关缉私分局刑拘至今,已经超过4年,这4年间刘大蔚父母只在庭审时和每个月的20日才能见到刘大蔚,刘大蔚被带走时刚满18岁,如今已经22岁。“儿子最好的年华都在里面度过,如果背着罪名出来,以后也不好生活。”胡国继说。
对于再审宣判结果,刘大蔚的辩护律师徐昕教授表示“向好”,“再审一个案件不容易,相信法院会考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而刘大蔚的父母也在准备,他们为儿子准备了新的衣服。胡国继说,这次她就是要接儿子回家的。尽管宣判结果还不知道,但胡国继同样表示乐观,“我们必须有信心”。文/记者 张子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