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10点半,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怀疑同居女友有外遇,男子胡某某用电线勒死对方并抛尸小竹林。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月29日,金华中院官方微信就该案审理情况发布通报。据介绍,本案被告人胡某某有一名曾举办过地方婚俗的妻子,且育有一子,后妻子离开胡某某。而被害人周某某也在老家有丈夫,案发前其与胡某某系同居关系。经查,2017年10月,被告人胡某某在老家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与周某某加为微信好友,经过聊天相互认识。2018年2月,被告人胡某某约被害人周某某来到金华永康,两人在胡某某家中开始同居生活。2018年8月13日早上,胡某某因怀疑周某某有外遇,与周某某发生争吵并动手。后胡某某抓住被害人周某某的头发撞击地面,又用电线将其勒死,并抛尸至小竹林里。经公安机关认定,周某某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可能。
28日上午,该案在金华中院开庭审理。据了解,此案由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汤海庆担任审判长,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建岳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过程中, 审判长汤海庆 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在听取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法庭休庭进行评议。
后经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依法当庭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胡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