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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3批次罐头、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 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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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897
核心提示: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调味品、罐头、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5大类食品共209批次样品,发现罐头、餐饮食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罐头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罐头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由吉安市青原区噢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红米酒糟鱼(原味)和红米酒糟鱼(泡椒)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由庐山市温泉镇龙宴坊小吃店销售的,标称九江维康消毒保洁餐具生产的复用餐饮具(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纸片法、发酵法)不得检出。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39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罐头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相关报道: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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