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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6岁学生奸杀案13年后再审 检方建议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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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6  作者:zhangdi  浏览次数: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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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张志超案”13年后再审 律师:检察院当庭建议改判无罪)

“山东张志超案”13年后再审 律师:检察院当庭建议改判无罪 (来源:封面新闻)

距最高法院指令再审已过去两年多,12月5日下午,备受广泛关注的“山东张志超案”由山东省高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审理地点在山东淄博中院。封面新闻了解到,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庭审结束后,张志超代理律师王殿学告诉记者,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在庭上建议改判张志超无罪。

山东16岁学生奸杀案13年后再审 检方建议改判无罪入狱前的张志超。家属供图

张志超案又称“临沭二中奸杀案”。2005年2月,临沭二中一废弃厕所发现女尸,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被指控为凶手。2006年3月,临沂中院一审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同年级的王广超被控犯包庇罪,获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张志超未上诉,但入狱5年后提出申诉,否认是其所为。

张志超代理律师李逊认为此案有诸多疑点:案件被认定为强奸案,但受害者身上未提取到精液和其他身体物质;张志超前后9次询问笔录中口供不一致,供述不稳定,比如对受害者衣着就出现多次变化;本案证明张志超作案物证稀缺,唯一物证是被认为插入死者肛门的木棒,但上面却未提取受害者的相关物质和张志超指纹;此外,李逊认为张志超作案时间和警方认定犯罪现场均存疑。

山东16岁学生奸杀案13年后再审 检方建议改判无罪张志超案再审决定书。图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7年12月28日,最高法做出(2017)最高法刑申128号再审决定书,认为该案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案再审。2018年2月8日,山东高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已于当日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此后,该案历经六次再审延期,共计18个月。

2019年10月12日,山东高院在鲁中监狱召开庭前会议。王殿学告诉记者,当日会议主要审查了山东高院对此案的管辖权及诉讼参与双方对再审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等问题。

王殿学表示,5日下午的审理中,张志超的同案人王广超也一同出庭。检察院提供了一些新的证据给法庭,包括公安部对案件现场痕迹的鉴定,鉴定显示现场未发现张志超的痕迹,此外两名张志超同监室证人作证张志超身上有伤。检察院最终建议改判张志超无罪。

王殿学回忆,张志超在庭上表现比较平和,但表示该案给他和家人造成了很大伤害,希望法院给他一个公正判决,还他清白。当日19时许,法官宣布休庭,该案择日宣判。

封面新闻就张志超案再审情况联系山东高院新闻处负责人,截至发稿时为止尚未收到回复。

 
关键词: 张志超 高院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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